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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罗尼
留言日期:
2025-07-15
主题:
利润分配再投资补缴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去商务局备案
内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发布的《2025年第2号公告》: “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进行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的情形,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并明确要求需要去商务备案。 2018年财税102号文有类似的免税政策,只提及了需要去税务局备案,没有提及去商务局备案。 我集团境外母公司在广州市有投资一家工厂,现打算利用2018年财税102号文的政策给广州工厂补缴实收资本,这种情况下按照税务局规定需要由境内分红企业直接转账至广州被投资企业,请问按照2018年财税102号文的要求进行分红再投资的情况下,还需要去广州商务局备案实收资本到位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7-21
答复时间:
2025-07-21
答复单位:
广州市商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符合2025年2号文要求的利润再投资税收抵免才需要在商务部门备案,以前的政策不需要来商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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